采购信息
某学院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访问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学院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4-YKXTGC-G1001)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某学院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学院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地理位置为长沙市开福区,改造面积为992.87平方米;主要整修改造部分包括办公楼原有地面、墙面、天棚拆除新建;部分墙体拆除新建;原门窗换新等工程;安装部分包括办公楼原安装拆除以及新建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149327.94元(含税)。

2.4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5招标范围:办公楼原有地面、墙面、天棚拆除新建;部分墙体拆除新建;原门窗换新等工程;安装部分包括办公楼原安装拆除以及新建电气、给排水、弱电智能化工程等工作;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6其他:

2.6.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承包方式,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2.6.2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

2.6.3保修要求: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2.6.4 造价计算要求:对房屋建筑新建工程,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10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应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1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已根据《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的“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乙级及以上”(提供能清晰显示二维码的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3.2投标人业绩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维修改造、改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1类似工程业绩”。

3.14实施人员要求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组成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配备应满足《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20〕208号)的最低要求。

(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体要求

①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三十八条第五款,项目部各组成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②投标人拟配备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文件中须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承诺书,并对真实性负责)。

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换人。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拟更换人员的资质、业绩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相应人员的资质、业绩且须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擅自更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若更换的人员资质符合招标要求,但业绩低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业绩,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

(3)拟任项目经理1人,要求:

①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除本次投标项目内的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再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押证上岗。

③项目经理在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近3年承担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维修改造、改建)工程,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1.1类似工程业绩”。

(4)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6)专职安全员1人,要求: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7)质量员1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4126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5.2获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5.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线上购买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扫描件(推荐使用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息并加盖公章)

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2月23日08时00分到09时00分

6.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学校官网(www.nudt.edu.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羽茜、卢鹏、邬向前

电话:18570078375,18573120779

邮箱:zzcs@cntcitc.com.cn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祯笃

办公电话:0731-87006035